以下轉載本系主任發佈的呼籲:
因為衛生署開始查辦違反心理師法者,我怕本系畢業生受到刑罰,故擬了一份呼籲稿。
呼籲!
本系支持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公布之心理師法,未取得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資格,擅自執行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業務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本系大學部畢業生或行科所畢業生,未取得特考資格,因業務上有關之故意犯罪行為,經有罪判決確定者,不得充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;其已充任者,撤銷或廢止其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證書。呼籲本系大學部畢業生與行科所畢業生勿以身試法!
以下是徵聘專任教師的公告檔案
徵聘專任教師公告(ms word檔)
徵聘專任教師公告(pdf檔)
徵聘職務:具國內外大學相關科系博士學位之專任教師(一名)
起聘日期:九十三年八月一日
應徵條件:需符合下列條件
具有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考照資格。
應徵資料:應徵者請準備下列資料:
1、履歷表(含自傳)
2、學經歷證件影本
3、推薦函(二人)
4、相關著作
收件截止:應徵資料請於九十三年二月五日前送達本系或投郵(郵戳為憑)。
本系住址: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100號
聯絡電話:07-3215422轉10、傳真:07-3233716
聯 絡 人:黃惠玲主任
hlhuang@cc.kmu.edu.tw